巴基斯坦对涉华聚氯乙烯树脂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时间:2025-06-11 来源:色母粒产业网发表评论

【色母粒产业网】6月11日消息,2025年6月2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50/2016/NTC/PVC/SR-II/2025号公告称,应巴基斯坦生产商Engro Polymer and Chemicals Limited于2025年3月28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Polyvinyl Chloride Resin-Suspension Grade)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本案涉及巴基斯坦税号3904.1090项下的产品,产品主要用于生产管道和配件、花园软管、鞋子、电缆、薄膜及片材、复合材料、包装等。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预计终裁将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1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45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证据材料及听证会申请。

调查机关(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联系方式:

National Tariff Commission

State Life Building No.5, Blue Area, Islamabad.

电话:+92 51 9202839/9216253

传真:+92 51 9221205

邮箱:aalmasarshad@gmail.com

2016年11月29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年4月25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17年6月13日起对涉案产品以成本加运费价格(C&F value)正式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6月12日。此后,巴基斯坦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调查,于2023年12月9日作出肯定性裁决,继续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出口商/生产商税率为3.44%~20.47%、韩国为4.00%和14.97%、泰国为13.98%、中国台湾地区为16.68%,措施自2022年6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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