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关于福建创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0.6万吨色母粒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予以公告。
项目名称:福建创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0.6万吨色母粒迁建项目
审批时间:2025年7月16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晋江市英林镇锦江村新兴路1号,租赁晋江市锦福化纤聚合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晋国用(2005)第01608号)。
项目建设内容(含自助配料系统4套、搅拌机8台、挤出机8台、干燥机4台、切粒机4台及振动筛8台等)、总体布置、辅助工程、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风险防控措施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福建创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信公司”),临时租用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锦公司”)闲置厂房,从事色母粒的生产。2020年5月13日,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发现创信公司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已部分建成但未投入生产,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6月对创信公司予以处罚,企业意识到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据色母粒产业网了解,福建创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0.6万吨色母粒项目租赁的地块土地所有权为锦兴(福建)化纤纺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兴化纤公司”)所有。
2018年,锦兴化纤公司将该厂房租赁给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锦公司”)建设功能性纤维生产项目。
2019年2月,《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年产56.6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晋江生态环境局审批。根据逸锦公司建设规划,年产56.6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项目分两期建设,部分厂房在空地新建,其余部分为现有厂房推倒重建。
2020年在空地建设一期工程,一期工程投产后现有厂房推倒重建建设二期工程。
本项目租用的车间在逸锦公司二期工程建设范围内。
逸锦公司从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到二期工程开工建设,中间存在较长时间的空档期,为充分盘活现有资源,逸锦公司将本项目厂房租给创信公司,用于创信公司色母粒项目的建设,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逸锦公司二期工程厂房重建涉及到创信公司色母粒生产项目车间时,创信公司应自行拆除设备,进行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