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母粒产业网】12 月 30 日消息,鲁西化工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对外披露公告,宣布将联合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化塑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化聚碳酸酯销售(聊城)有限公司。此次合资设立公司的核心目的在于落实国有股东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同时实现三方聚碳酸酯销售资源的优化整合。根据公告内容,新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设定为 500 万元,三方均以自有资金完成出资,其中鲁西化工出资 255 万元,持股比例达 51%,将主导合资公司的运营发展。
三方合作的关键法律文件 —— 合资协议已于 12 月 22 日正式签署。公告明确指出,此次合作的核心价值在于提升三方在聚碳酸酯业务领域的销售协同效能,进一步完善销售产业链的整体布局。从财务影响来看,鲁西化工强调,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交易过程严格遵循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独立性和经营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据色母粒产业网了解,鲁西化工、沧州大化与中化国际均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控的中国中化体系,三方构成关联方关系。本次合资设立销售公司的交易,是在中国中化的统筹协调下推进实施,核心目标是解决历史承诺中的同业竞争问题。回溯承诺背景,中化集团早在 2020 年 12 月便作出承诺,将在五年内解决中化国际与鲁西化工之间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中国中化在 2021 年 9 月进一步补充承诺,同样以五年为期限,妥善解决鲁西化工与沧州大化在聚碳酸酯业务板块的同业竞争问题,此次合资公司的设立正是上述承诺的落地举措。
从业务体量来看,聚碳酸酯业务目前并非鲁西化工的核心营收板块。财务数据显示,该业务在 2024 年度及 2025 年上半年的营收占比分别为 10.46% 和 8.89%,均未超过公司营收总额的 30%。基于这一经营现状,鲁西化工研判认为,此前存在的相关同业竞争情形,并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