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了来自广东证监局的警示函。
公告详细披露,广东证监局当日向拓斯达及相关责任人吴丰礼、周永冲、谢仕梅、全衡下发了《关于对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这一决定源于广东证监局近期对拓斯达进行的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了多项财务及管理方面的问题。
据色母粒产业网了解,在财务核算方面,拓斯达存在多处不准确。首先,公司在2023年向某客户销售产品时,未待客户获得商品控制权便提前确认了796.86万元的收入,导致当年多计收入和利润,而2024年则相应少计。其次,公司在成本核算上也出现偏差,2024年账面确认的成本中有403.69万元应归属于2023年,这一错误同样影响了两年的利润数据。此外,公司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上也存在不准确之处,包括未充分考虑诉讼保全资金的权属情况以及采用不同的计提政策及比例。
除了财务问题,拓斯达在募集资金使用和内幕信息管理方面也存在不规范行为。公司实际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与之前披露的不一致,且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管理以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记载和报送等方面存在漏洞。
广东证监局明确指出,拓斯达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丰礼对上述所有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财务总监周永冲对财务核算方面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董秘谢仕梅对内幕信息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而时任董秘全衡则对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基于上述违规行为,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拓斯达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拓斯达作为一家提供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应用系统、注塑机及配套设备、数控机床以及智能能源及环境管理系统等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此次受到警示无疑对其形象和市场信心造成了一定影响。据公司公布的数据,2025年前三季度,拓斯达实现营业收入约16.88亿元,同比减少24.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933.65万元,业绩表现并不理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