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母粒产业网】3月21日消息,近日,江苏明高聚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塑料包装管及塑料配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相关情况进入公示阶段。
公示期为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政编码: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年产4000吨塑料包装管及塑料配件项目
建设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北侧(菲恩科技10号厂房)
建设单位:江苏明高聚金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1、编制单位:江苏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编制主持人:赵永欣
3、编制人员:赵永欣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12000万元,租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北侧(菲恩科技10号厂房),建筑面积3003.8平方米,购买PP颗粒、色母等原辅材料,购置注塑机、空压机等设备,建设年产4000吨塑料包装管及塑料配件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废旧塑料回收、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