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物流公司印塑料包装袋被罚

   时间:2025-11-10 来源:色母粒产业网发表评论

【色母粒产业网】11月10日消息,2025年9月4日,北京市东区邮政管理局针对北京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鸟物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塑料包装袋行为,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据悉,此次被罚的丹鸟物流为菜鸟旗下企业,其法定代表人为周少华,注册住所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金岸西路10号院5号楼1至3层101内1层。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的违法事实明确指向“使用塑料包装袋不符合国家规定”,这一行为违反了《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要求。该条款明确规定,邮件、快件塑料包装袋及普通胶带中的铅、汞、镉、铬总量,以及塑料包装袋中的苯类溶剂残留均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据色母粒产业网了解,依据《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邮政企业或快递企业若违反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存在使用不合规塑料包装袋、普通胶带,或使用有毒物质作为填充材料等行为,邮政管理部门将先责令限期改正;若逾期未改正,则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丹鸟物流此次被罚金额已达该条款规定的罚款上限。

除罚款1万元外,北京市东区邮政管理局还对丹鸟物流提出了具体的责令改正要求,明确指令其需提交整改报告,并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后续使用的寄递包装材料完全符合国家相关安全与环保标准。此次处罚也为快递行业在包装材料合规性管理方面敲响了警钟,凸显了监管部门对寄递环节安全与环保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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