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色母粒行业蓬勃发展的当下,合规经营与品质管控是企业立足的根基。
然而,行业内频发的一系列违规处罚与质量问题,为所有从业者敲响了警钟。
以下这些真实案例,涵盖环保、生产、销售等多个层面的违规行为,值得每一家色母粒企业引以为戒,共同筑牢企业发展的安全防线。
环保层面:
违反“三同时”验收制度
苏州正庄色母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11月,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违反“三同时”验收制度,处罚款20万元。
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2023年9月,保定千诺色母粒制造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雄县生态环境局对其罚款7万元。
未按照规定进行污染性生产活动
2022年10月,博腾(厦门)塑胶颜料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
厦门市集美区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法规,对其罚款21286元。
项目生产层面:
擅自新建色母粒生产线并投产
广东省四会市诚兴隆塑胶色母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与环评和验收不相符,新建了1条色母粒生产线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擅自于2019年11月开始投资建设,2020年1月投入生产,投资额为542750元。
对该公司处以新增建项目总投资542750元2.5%的行政处罚,即13568元。
擅自新建钛白粉深加工生产线并投产
2024年7月4日,常州富桐纤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东北角有一钛白粉深加工研发车间,主要生产设备有钛白粉深加工生产线1条,主要生产工艺为钛白粉粗品→加水研磨→分级→干燥→粉碎→成品。
这一钛白粉深加工研发项目于2024年4月初开工建设,2024年6月中旬建成投入生产,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9日的公开回复,已对该单位涉嫌违反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销售层面:
产品质量不合格致客户受查
山东汇通达塑业有限公司,给水管材灰分项目不符合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
经调查,源于购进的色母料不合格,并发现该公司此前忽视 2018 年新国标对灰分指标的要求,未检测该项目。
后经整改复查,事件妥善解决。
实际出口货物与申报不符
江苏凡雄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洲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向海关申报出口至菲律宾一般贸易项下色母粒26000千克,申报商品编号3901200099,对应出口退税率13%,申报价格CIF72108美元,计人民币517699.39元,出口报关单号222920230002317076。
经鉴定,实际出口货物为:1、红色色母粒、粉红色色母粒、浅蓝色色母粒、浅黄色色母粒共计16000千克,价值CIF44253美元,应归入商品编号3206499000;2、白色颗粒-A1级、白色颗粒共计10000千克,价值CIF27855美元,应归入商品编号3206190000,上述货物对应出口退税率均为0。
处罚款四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