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母粒产业网】11月20日消息,欧盟理事会和欧盟议会于11月17日达成了临时性政治协议,就修订《废物运输条例》展开合作,旨在减少有问题的废物流向欧盟以外的地区。
在这项新协议的第一要点中,欧洲将加强对废塑料进出口的管控。当前情况显示,欧洲只能回收三分之一的废塑料,而其中一半的废塑料被运往欧盟以外的国家。根据协议规定,欧盟国家将被禁止向非经合组织(OECD)国家出口废塑料。非OECD国家若在协议生效后的5年内符合严格的废物管理标准,可向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请解禁。欧盟议会报告员佩尼尔·维斯表示:“欧盟最终将通过禁止向非OECD国家出口废塑料来承担责任。”
协议中还规定,欧盟国家必须在立法生效后的两年半内停止向较贫穷国家运送废塑料,同时对向OECD国家出口废塑料的规定也将更加严格。协议允许向OECD国家出口非危险废塑料,但需遵循事先知情同意(PIC)程序。欧盟议会明确表示,委员会将对这类废塑料的出口进行严格监控,以确保不会对环境或人类健康造成重大影响。
这一协议目前尚需获得欧盟理事会和欧盟议会的正式批准,一旦通过,将于官方公报发布后的第20天生效。该协议的修订执行了《巴塞尔公约》和OECD有关决定的规定,涵盖了欧盟向第三国出口和进口废物的方方面面。
然而,这一举措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有行业组织担忧,此举可能会对自由贸易和全球供应链构成风险。一些企业担心,欧盟可能采用过于狭隘的定义,导致即使是再生颗粒也可能被禁止出口,从而破坏当前的循环经济流动。